洛阳拼团购房61群(141)
  • 浅浅: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?
  • 雪花飘飘:好的呢。
  • 零: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?
  • 英雄:我去看过,很齐全。
  • 牛转乾坤: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?
  • 日记本:这个楼盘性价比高。
  • 回忆: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。
  • 大头: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。
  • 吃了么: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。
  • 蓝天: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。
115人申请入群

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:营改增后二手房税负略降

发布时间: 2016-06-04 17:01:51

来源: 北京日报

分类: 土地市场

752次浏览


昨日,国新办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情况召开吹风会,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表示,营改增后,个人二手房税负没有增加,还比以前略有降低。

汪康表示,过去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这次都平移过来了,过去征营业税5%,现在改为增值税还是5%。过去营业税征5%时,如果房价是100万元,交5万元的营业税;现在是100÷(1+5%)×5%=47600元,少交税2400元。相当于原来营业税负担是5%,营改增以后的税收负担是 4.76%。他特别说明,过去100万元房价是含税价,现在增值税按照不含税价来征税,税基不一样,所以个人营改增以后交易二手房税负不升反降。

另外,个人交易二手房涉及到的税收相关流程、办税场所等都保持不变。

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,5月1日起,营改增试点范围将扩到建筑业、房地产业、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,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,试点完成后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。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,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减税,按照测算,2016年减税金额将超过5000亿元

责任编辑: xiewei

团购报名

最新楼讯
楼盘导购更多>>
购房指南更多>>
小编推荐
订阅楼市楼讯